教务处函〔2008〕47号
各学院:
为调动广大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工作中,根据《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评选办法》校教字[2000]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凡在2007-2008学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均可参加推荐评选。
二、 评选条件和办法:按照《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
选办法》执行。由各教学单位按本单位所属专职教师(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为准)的10%推荐候选人名单,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全校专职教师的5%为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并拟在教师节进行表彰。
三、报送内容和时间: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08年7月18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和能反映候选人教学质量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服务----教师下载处下载。
四、望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使此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附件:塔里木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