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和兵团教育局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2008年新增本科专业,请各学院组织做好本年度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增专业申报的原则意见
1.各学院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的有关规定,从我校的办学定位、特色和优势申报新专业。
2.要充分、科学地论证新增专业的生源和就业前景,并结合自治区和兵团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要对就业市场做出清晰的分析和判断。
3.应有利于学科专业的优化组合,有利于特色学科专业和优势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学科群的形成。
4.应合理调整和配置校内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校外有利资源,鼓励增设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专业和朝阳专业。
二、申报新专业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和学院的发展规划,对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以及申报论证报告、办学条件、师资情况等必要文件。
3、必须具有相关的学科发展支撑,并具有一定的学科特色和优势。
4、有支撑发展思路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的课程体系、配套的优秀教材,以及数量、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5、具备新设置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各学院提交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报告及相关材料;
2、申报新增专业必须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并上报相应的电子文档。
3、教务处对新增专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审议。
4、学校研究确定拟增设的新专业。
5、教务处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按要求报兵团和教育部审批。
四、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目前,对学院申报的新办专业的论证和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最终确定向教育部申报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5个新专业。
2、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已确定申报专业的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统一上报兵团教育局。
3、各单位提交的新增本科专业申报材料须按统一格式填写、打印、签字、盖章,有关表格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振磊 孟婷婷
联系电话:4680930-81
附件: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最新.doc
2008年塔里木大学申报新增本科专业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