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及推荐兵团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5-12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083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和《关于推荐申报2008年度兵团普通高校精品课程的通知》(兵教办发〔20085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将开展评选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及推荐兵团精品课程的工作。

1.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为学校本科课程,原则上以我校“十一五”期间第一批重点建设课程为重点参评对象。

为调动广大中青年教师教学的积极性,鼓励其在课程建设上投入更大的精力,早出精品,非校级重点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特色鲜明,也可申报。

参加评选的精品课程要求520之前必须上网,520之前未上网的课程取消参加评选精品课程的资格。网上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见附件4)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课程上网及有关事宜与塔里木大学网络中心联系。

已获省(部)级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参加兵团精品课程的推荐、评审工作。

2.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经过学院组织精品课程资格审查和推荐,520日前,各学院将推荐精品课程的材料一式三份,课程上网的网址(密码)及至少前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45分钟的现场录像刻成光盘(三份),一并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07室)。

3.评选及推荐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精品课程进行评审,评出校级精品课程,再从校级精品课程中遴选出5-8门,并推荐申报2008年度兵团普通高校精品课程。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兵团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5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35年内达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申请人在申报表中须填写授课录相上网的计划。上网课程相关资料和资源要有书面目录,要对课程上网后进行情况的调查并反馈用户意见。兵团教育局将对兵团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所在高校将在下一年度限制申报。

相关兵团精品课程推荐事宜以及表格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www1.taru.edu.cn/depart/jwc/data/675.htm)。

联 系 人:王振磊  孟婷婷            

联系电话:4680930-81 

附件12008年度塔里木大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2008年度塔里木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3塔里木大学重点建设课程评估指标.doc

附件4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2004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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