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08〕 10 号
各学院、课程建设负责人:
为进一步落实《塔里木大学重点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校教字[2007]12号)文件的精神,加强我校的课程建设工作,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查找差距,规范课程管理,将在近期对我校“十一五”期间批准立项的第一批重点建设课程的阶段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建设课程名单见教务处函〔2007〕3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程建设工作总结以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期间开展的工作为主,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基本情况、课程建设情况、教学研究与改革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对课程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几个方面(详细格式请到教务处网页下载)。
2.望各课程建设负责人接此通知后,根据本课程建设规划,认真总结并写出年度建设总结报告,并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含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
3、如课程建设负责人因出差、学习等特殊原因未在学校,则必需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本次工作。
附件:
塔里木大学重点建设课程年度工作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