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27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07103

 

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各班级:

本学期全校教学任务即将完成,期末考试即将来临,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领导小组

  考:王合理           

副主考:刘建平

  员:袁守亮 高疆生 马春晖 叶含春 安晓平张学军 喻晓玲

二、考试时间:200814-10

三、考试地点:综合教学楼

四、学院要求

1、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手册》,按考试有关规定认真完成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教学环节。

2、考试复习阶段,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辅导、答疑。考试阶段,应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防止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五、考生要求

1、为了保证本次期末考试公平、公正的进行,各考试课程考场只先通知考试时间和考点楼层。具体考场将在考前30分钟在综合楼大厅内公布。

2、所有考生都必须持学生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点,找准自己所在考场,严格按照学生证号顺序入座。无证或证件有缺损者不得进入考场,其它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3、考生答卷前,从试卷装订线处折一虚线,答题时不得超过装订线左侧位置,否则不予计分。不得将装订针拔下。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遇到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漏印或字迹模糊时,可以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5、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用具(笔、尺、计算工具)之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及通讯设备(具有储存功能的文曲星、MP3MP4、手机等)。若需要演草纸时,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

6、英语听力考试接收机频率为87MHZ,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提前试好听音设备,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发试卷。收卷时,试卷及答题卡一起回收。

六、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必须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综合教学楼124室)签到。主监考(监考安排第一列为主监考,第二列为副监考)领取试卷,副监考签完到后马上去考场检查考生的座次是否符合规定,无证件的学生应劝其离开考场,否则巡考人员检查发现后,考试作废。考前5分钟发卷。

2、监考人员只负责考场纪律,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等可做处理。

3、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答题时不能超过装订线位置,否则不计成绩,责任自负。

4、监考人员应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严格遵守监考“七不准”。

5、凡实行“一页纸开卷考试”的课程,各监考人员应将“一页开卷考试专用纸”及考卷一起收回装订。一页纸复印无效。

七、巡考

1、由教务处、学生处、视导组及各学院领导组成巡视组,对学校各考场情况巡视。具体巡视安排另行通知。

2、巡考人员要忠于职守,及时了解巡查范围内各考场情况,对缺岗的人员,各学院巡考应及时安排补岗。发现考场异常情况,可会同监考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

 

附:《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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