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塔里木大学听课制度》的规定,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听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1、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该部分听课人员将分成若干小组,每小组各有一名召集人,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一。
2、各学科组(教研室)、办公室负责人、教学秘书等。该部分人员的听课活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听课计划报教务处。
3、教务处各科室相关人员。
二、听课时间
在教学活动的全程内进行听课,没有时间限制。听课分为集中式听课和分散式听课,集中听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见附表二,分散听课由各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三、听课范围
我校本专科生开设的理论课、实验课、实践环节等。
四、听课对象
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
五、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本》,每次听完课后,各听课小组及时统一听课意见并填写《领导干部听课意见汇总表》,教务处负责汇总后将听课意见反馈到有关学院。
2、各学院自行安排的听课活动必须及时总结,并将结果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