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07〕83号
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
根据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拟定于2007年12月1-2日(第14教学周),期末考试拟定于第二十教学周。为做好两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前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相关课程上课学生班级、任课教师、考核方式以及各班级准确人数统一汇总后于2007年11月2日(第十教学周星期五)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教务科。
二、于第十三教学周前结课的所有课程必须参加中期结业课程考试。
三、试卷命题要求
1、每门考试课程原则上成立试卷命题小组,对所有试卷试题经过命题小组讨论确定。
2、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学时相同、使用教材相同,原则上应使用同一份试卷。
3、考试命题的难易程度及题量按120分钟时间把握,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不得超出使用教材的范围。
4、试卷着重考察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灵活应用的能力,专业课应用性题型不低于40%。
5、考试题型原则上不少于四种,题量大小与考试时间的长短要相一致,要明确每道大题及小题的具体分数。
6、命题难易程度的把握,要尽量考虑学生的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7、每门课程命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重复率控制在15%以内,不注明A、B卷,且两套试卷都要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应准确规范。
8、试卷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书的课程名称相统一。
9、考试试卷由学科组(教研室)主任审核把关,要求以教务处提供的统一格式命题,试卷格式仍采用上学期使用格式,请命题小组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10、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课程命题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命题,并认真进行审核。中期结业考试试卷于2007年11月2日前报送教务科,期末考试试卷于11月23日前报送教务科,同时提供试卷电子版。
11、在试卷传递过程中严格保密,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及主管教学领导责任。
四、请各学院根据教师实际在校人数于2007年11月23日(第13教学周星期五)前将中期结业课程考试监考人员名单报送教务科。
五、各学院应加强学生的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希望各位同学努力学习,迎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