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缓考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0-16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0782

 

各学院、各班级:

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缓考考试课程统一安排在20071020-21日——1027-28日(第8-9教学周)进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1、凡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无证或缺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均为无效证件。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者,将依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答卷前,将试卷从装订线处折一虚线,答题时不得超过装订线位置,并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否则成绩以“零”分计。

4、《英语》课程的考试不考听力。

5、《体育与健康》课程的重修、缓考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071019(星期五)下午600,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准时到运动场与体育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联系。

6、参加《基础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中级汉语听说》、《文献检索》、《字体设计》、《大学语文》、《计算机技术基础》、《风景园林设计初步》、《机械CAD制图》、《CAD技术基础》、《社交礼仪》等课程考试的学生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于20071026前与各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联系考试事宜。

7、凡参加监考的教师,提前30分钟到综合教学楼132(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9、所有考场均设在综合教学楼,具体考试安排见附页。

10、请各位考生认真做好迎考准备。

 

附件: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缓考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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