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6浏览次数:

20212

各单位项目主持人

根据《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9〕114 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6月及以前需结题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时间

   拟定2021年6月12日。

三、基本要求

(一)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1.总目录清单并注明份数、页码

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5.在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6.研究报告;

7.成果汇总表(附件)

8.发表论文、书籍(光盘)目录及复印件(初审需提供原件);

9.经费使用情况明细;

10.延期结题及重大调整报告(如有则附,无则不用)

11.研究期间的原始记录(数据、图片、照片、音像);

12.上述1-11项材料按顺序胶印成册,一式5份;

13.结题报告书5份,骑马装订(学院签字盖章);

14.每个结题材料自成一套装盒,并在盒子上标明编号、项目、主持人及明细;

15.2021年高教课题结题汇总表。

、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在61日前汇总好各项目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以上材料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121室)。联系人:张景川,电话:4680810表格格式见附件

 

附件(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

1.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塔里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

3.2021年高教成果汇总表

4.2021年高教课题结题汇总表

5.研究总结报告书写格式及要求

6.塔里木大学高教研究室在研项目中期检查表

7.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延期结题及重大调整报告

8.2021年塔里木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延期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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