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塔里木大学第六届实验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6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2127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课程建设,提升实验教师教学水平,推动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激发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的热情,决定开展塔里木大学第届实验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有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员均可参加比赛。

二、竞赛组织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实验教学竞赛领导小组与评委组,负责本单位初赛的组织、评议工作,评委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决赛评委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三、参赛程序

实验教学竞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决赛由学校组织。

(一)预赛时间及预赛要求

1. 预赛时间:20214—6月。

2. 预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检查参赛课程的整个实验教学环节。

2)各教学单位根据参赛教师的授课时间组织评委随堂听课,集中评议后由评委评分,评议意见要及时向参赛教师反馈。预赛期间无实验课的教师可由各教学单位另设课堂。

3)预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按学院总人数2%评出预赛优秀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二)决赛

1. 决赛时间:202110月。

2. 决赛方式:采用专家集中听课的方式进行。

四、竞赛要求

1.在学校的决赛中,要求参赛教师提供一份实验介绍,内容包括:实验目的、意义、实验材料、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方法、实验流程(每个环节的时间分配)以及实验预期结果等;并且比赛中将对实验的时间、仪器数量、实验的难易度及实验中必须要出现的结果等提出最低要求。

2.请各教学单位于428日前将实验竞赛预赛安排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121室)。预赛结束后,请于6月21日前将实验教学竞赛预赛总结、评分表、参加决赛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竞赛办法和程序,并作好竞赛情况记录,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改动竞赛安排;确需改动时请至少提前两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五、奖励

本次竞赛设实验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从决赛选手中产生,实行差额评选,学校将对竞赛获奖者进行表彰。

 

附件塔里木大学第六届实验教学竞赛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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