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21〕62号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塔里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9〕116号)及《塔里木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发〔2018〕30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的2020级普通在校本科学生。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几种情况
(1)入学时间不满1学期者;
(2)预科学习阶段者;
(3)处于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4)应予退学者;
(5)本科第五学期(含第五学期)以上者;
(6)已有一次转学院(专业)者;
(7)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8)在读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9)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流程
1.学院于9月19日前在教务系统上设置专业转入条件和要求并提交教务处审批。(学院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其他材料存档);
[参考材料如下:①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可直接在系统下载,学院也可在系统直接下载);②转专业家长同意书;③成绩单;④个人申请书;⑤其它支撑材料]
2.学生于9月20日-22日24:00期间在教务系统上提出线上转入申请,根据学院设置的转专业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进行提交;
3.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对转出学生申请进行审批;
4.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对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批,将初审符合本学院转入条件的转专业审批信息汇总表(系统下载表格即可)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7日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复核审批;
5.审批同意、公示后,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对转入学生进行班级、课程的分配。
6.教务处学籍科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备案。
7.学生转专业完成后,转入学院要提示学生根据转入专业课程要求进行查漏补缺,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在原专业未取得学分,必须补修或重修。
8.鉴于今年依旧受疫情影响,请各学院充分考虑课堂教学、课程考试等因素,对学生转专业申请慎重考虑,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望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关爱学生、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精神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 塔里木大学教务系统学籍异动图解(学院管理版本)
2. 塔里木大学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图解(学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