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21〕79号
各教学单位:
2022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保证教材能够准确及时到位,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塔里木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塔里木大学教材订购、供应管理办法》的要求及开课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确保进入课堂的教材要体现对国教材〔2021〕2号文的落实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进入课堂的教材均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教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政治原则:教材选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选用,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无相关教材,必须在国家公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
2.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便于自主学习。
3.优选原则:坚持质量标准,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省部级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提倡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
4.审批原则:教材选用坚持“谁选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严格审批程序。
5.统一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教学大纲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尤其是通识平台课程,原则上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连续,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换教材。确因培养方案修订或教材更新等原因更改教材的,需重新申请审核。
二、教材选用流程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各系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2.根据“谁选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教师认真填写《塔里木大学教材预订申请单》(附件1),系主任认真审核(必要时可召开相关教师会议集体讨论),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学院审批,留存学院存档,以便教学检查时核查。
3.对未列入学校规划,我校教师参与编写并已出版的教材,确属教学需要,教师填写《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附表3)、《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附表4),应经所在系、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
4.学院填报《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2)《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附件5),经学院(部)分管教学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作好课程安排,以避免漏订、多订、错订。
2.所有授课课程、使用教材(含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实验、实习教材,包括自编的实验、实习教材等)均请按《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附件2)内容认真填写,不能漏填,不要随意更改。
3.各学院提交的《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由班主任,主管院领导签字,教材购买时须按确认人数购买教材,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
原则上要求上课时每个学生必须有教材(学生可使用自行购买或借的旧教材),若教学检查中发现有学生没有教材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请于2021年11月 15日 前将《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塔里木大学购书人数确认单》一份《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一份《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科(同时报电子版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提高教学质量的高度出发,不断加强教材选用的精品意识,认真组织好教材的征订工作,保证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联系电话:4682632
附件:1. 塔里木大学教材预定申请单
2.塔里木大学教材征订单
3.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表
4.塔里木大学教师非规划教材征订论证意见表
5.塔里木大学班级购书人数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