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塔里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6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强化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鲜明导向,进一步落实校党发[2019]62号文件中共塔里木大学委员会关于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新时代学校“第一课”的工作方案,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塔里木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使本次大赛能顺利有序地开展,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管理和协调竞赛组织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任:石长青

副主任:弋晓康、秦泽洪、贾强、杨震

 : 赵亚锋欧文希、郭亚萍、卢玉春、朱军华、吴苹、杜环环

二、组织方式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承办。教务处负责对竞赛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具体负责组织竞赛各阶段工作。

三、大赛规则

1.参赛对象

2021-2022学年第学期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专科生、有意向参赛的在校生均可报名,大赛按课程以团队形式参赛。

2.参赛作品类别

校园文化生活、党史故事、胡杨精神故事讲述微视频;历史剧微电影;大学生讲思政课;研读报告调研报告。

3.申报数量  

每门课程根据学生人数由课程负责人确定参赛作品数量。

4.比赛流程及评分标准

1)比赛流程: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指导学生准备参赛作品并按照本比赛的评选标准,评出较优秀的参赛作品,再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评审小组按照本比赛的评分标准,评获奖作品,按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的比例确定获奖数量、等级、人选,最后举行实践大赛成果汇报会。指导教师对作品的原创性和真实性负责。

2)评分标准(见附件)

5.参赛成果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学生团队自主创作的成果;

2)不得运用“已参赛作品”成果进行申报;

3)不得直接运用指导老师成果申报;

4)不得剽窃他人的成果申报。

对于违背大赛成果要求、弄虚作假者的参赛作品,大赛委员会核实后将在大赛有关会议范围内通报参赛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名单,同时取消获奖作品资格、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四、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2022427-53日)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向学生进行宣传,鼓励学生踊跃参赛。

2.初赛:522日-5月25日任课教师负责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比赛,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思政系。

3.初审:526日-5月28,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思政系组织相关教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

4.决赛:529日-5月30评委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不同类别及评分标准,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委专家组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遴选产生。

5.获奖优秀成果汇报:65日前后举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大赛成果汇报会。

五、大赛奖励

获奖选手将获得教务处颁发的荣誉证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颁发的奖

请思想政治理论课老师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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