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2〕50号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塔里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校发〔2019〕116号)及《塔里木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教发〔2018〕30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的2021级普通在校本科学生。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几种情况
(1)入学时间不满1学期者;
(2)预科学习阶段者;
(3)处于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
(4)应予退学者;
(5)本科第五学期(含第五学期)以上者;
(6)已有一次转学院(专业)者;
(7)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8)在读期间受到校纪校规处分者;
(9)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流程
1.学院于8月30日前在教务系统上设置专业转入条件和要求并提交教务处审批。(学院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其他材料存档);
[参考材料如下:①个人申请书;②转专业家长同意书;③成绩单;④其它支撑材料]
2.学生于9月2日-6日23:00期间在教务系统上提出线上转入申请,根据学院设置的转专业条件和要求,准备相应材料进行线上提交;
3.转出学院统一于9月7日在教务系统上对转出学生申请进行审批,系统一旦操作转出,即默认学院转出学生名单班主任已知晓,学院领导已审批;
4.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对转入学生申请进行审批,将初审符合本学院转入条件的转专业审批信息汇总表(系统下载表格即可),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3日交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复核审批;
5.审批同意、公示后,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对转入学生进行班级、课程的分配。
6.教务处学籍科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备案。
7.学生转专业完成后,转入学院必须要提醒学生检查自己的课表,根据转入专业课程要求进行查漏补缺,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在原专业未取得学分,必须补修或重修。
8.鉴于今年依旧受疫情影响,请各学院充分考虑课堂教学、课程考试等因素,对学生转专业申请慎重考虑,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望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关爱学生、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精神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本次转专业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塔里木大学教务系统学籍异动图解(学院管理版本)
2.塔里木大学教务系统申请转专业图解(学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