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2〕57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支持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被确立为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单位,为做好平台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此次试点信息采集内容为2021-2022学年全体在校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包括医学生在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实习)。
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
二、信息分类
不同专业门类在实习的组织安排上各有特色,为便于数据分析和处理,对实习进行分类。
1.按组织方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类:
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校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按实习目标和开展阶段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四类。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包括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见习、跟师学习归为专业实习)。
生产实习是指学生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后,结合生产实际,深化专业知识运用和创新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三、四年级实施。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五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实习归为毕业实习)。
3.按实习方式分为虚拟实习、模拟实习和现场实习三类。
虚拟实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虛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模拟实习是指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现场实习是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三、报送方式
1.请各学院安排一名实习管理教师,将姓名、手机号发送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石建新老师,统一建立院级账号。
2.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x.chsi.com.cn/,下载操作指南,学习操作方法,并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学生实习情况数据并上传。
四、报送时间
此次为补报2021-2022学年数据,补报截止时间为10月5日,请各学院尽快完成上报工作。
以后每月需统计当月已完成的实习,在系统中逐月更新学生实习数据。
五、联系人
石建新 0997-46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