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3〕5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函发〔2023〕67号《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定于2023年3月6日-3月24日集中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预审通过的创新创业学分纸质材料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已申报并预审通过的创新创业学分。
二、申报时间安排
纸质版材料审核时间(3月6日-3月24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持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刊物原件、专利证书原件、竞赛获奖证书原件、技能证书原件等)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各学院纸质版材料审核时间由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自定。学生需根据学院安排的时间段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请注意学院通知。
请申报学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审核,逾期不予补报。如学生不在校内,无法登录系统或进行纸质版材料审核,可委托同学帮助审核。
学院预审核为学院审核学生上传材料后进行初步认定,最终认定结果以纸质版审核结果为准。
此次加分的材料须是在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11月期间获得,其他时间段所获得的证书等将不再进行补报。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