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3浏览次数:

教函发〔20238


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和兵团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采集信息为2022—2023学年数据。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内容。

二、填报要求

实习数据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网址:https://sx.chsi.com.cn),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各学院组织填写实习监管数据模板、实习培养方案模板,收集数据,通过学院账号(2022年9月给各学院分配的数据填报账号可继续使用,如有人员变更请及时联系实践教学科石老师重新分配账号)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实习培养方案模板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将数据导入系统。2022-2023学年已完成的实习,需在2023年3月20日前完实习数据上报工作,后续按要求进行数据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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