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习教学计划及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31浏览次数:

教函发[2023]51号

各学院:

强化我校实践教学环节宏观管理,加大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力度,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保证各实践教学环节执行到位,请各学院上报本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实验教学安排表》见附件1

2.《实习教学安排表》见附件2

二、报送日期

2023830---97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报送的实验、实习教学安排表将作为学校督查实验、实习教学是否正常开展和工作量核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数据准确。

2.实验、实习名称要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名称一致。

3.实验课包括课程内开设的实验课和大于8学时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均需填报。实验教学安排表中的实验时间要注明起始教学周、星期几、第几节,实验地点要注明楼宇号、房间号。

4.实习包括认知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课程实习和课程设计,均需填报。实习安排表要注明实习时长(天数)、学生人数、实习时间、详细实习地点和指导教师。

5.实习教学需在实施前一周填写《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及任务安排表》(见附件3)交实践教学科。

四、报送方式

纸质版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15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163276@qq.com(石建新)。

联系人:石建新;联系电话:46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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