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3〕82号
各学院、专业负责人:
为全面了解我校专业负责人任期年度工作情况及效果,请各学院根据《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校发〔2017〕49号)文件精神,对各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现有85名本科专业负责人。
二、考核方式
1.专业负责人对照岗位职责与任务要求,填写《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附件1),并按照学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性成果材料。
2.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听取专业负责人述职,审核专业建设成果材料,进行学院考核,填写考核意见并做出评价。
3.各学院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填写了学院意见的《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一式三份)《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报至教务处质量与评估中心(行政楼215室)。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评定比例为专业负责人数的25%。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予以公示并发文通告。
联系人:常琳
联系电话:0997-4680810
附件:1.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表
2.塔里木大学专业负责人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