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4〕5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学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档案管理形成制度化与常态化发展,决定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9月30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系统归档各项教学档案材料。
第二阶段(10月1日-31日):学校组织专家组深入各教学单位实地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教学档案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记录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课堂教学文件等教学过程相关档案材料。具体检查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通过自查及时发现本科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问题与短板,积极做好整改。
2.专家组从审核评估的视角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形成问题清单(附件2),明确整改要求。
附件:1.塔里木大学教学材料检查内容及规范要求
2.教学档案专项检查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