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4〕62号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衡量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制定工作计划
各学院应制定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启动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工作计划须涵盖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开展时间、主要内容,措施方法等内容。并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
2.选题与开题
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合理安排时间,组织教师拟定选题,每年课题更新率应不低于90%。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实行教学系审核,学院审查制度。要求各学院、各教学系在努力增加课题数量、拓宽课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把关。经院系审查通过后的课题方可由指导教师发布到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供学生选择,要求各专业发布课题总数是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学生总人数的1.1倍以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鼓励应用型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结合地域特色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若确实需变更,学生须填写《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经系和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变更,中期检查后不再允许课题变更。
3.指导教师
各学院每位在校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鼓励各专业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第二导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指导教师应保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次数不低于8次,并加大指导力度及深度,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4.过程管理
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确保指导教师落实到位,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有序开展。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将全程使用塔里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监控,各学院务必保证指导教师及毕业生及时有效地在系统内上传材料并按要求的时间段完成各项操作,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过程文档将由学生或导师直接从毕设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签字后交学院存档,存档材料不齐者将无法参加答辩。系统中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将用于学位中心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因材料上传不起齐导致的抽检不合格,自行承担责任。
学校在2025年4月将对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各学院应组织各系、指导教师、学生先开展自查工作,形成总结并报教务处。
5.校级抽检
按照不低于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从各学院抽取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盲审的方式提交给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抽检通过方可参加答辩。
6.重复率检测
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使用塔里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学术不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体检测安排将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另行通知。本科毕业论文和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作为重复率检测对象,重复率统测结果超过25%或校内互检重复率超过25%的学生不予参加答辩;以图纸、软件为主完成的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说明书重复率统测结果超过30%或校内互检重复率超过30%的学生不予参加答辩。若某专业因特殊原因重复率无法降低到30%以下的,由相关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另做处理。
7.答辩工作
校级抽检通过,重复率检测结果达标且毕设系统内所有材料已按要求上传完成并审核通过方可参加答辩,答辩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执行,整体答辩工作定于2025年5月26日前全部完成。
8.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各学院须根据《塔里木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规定的占比名额完成本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在2025年6月1日前学院需上报《塔里木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9)及《塔里木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10)至教务处。
9.档案管理
各学院应确保在塔里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的完整性及正确性,毕业设计在上传最终版材料时除了上传毕业设计说明书外,还需将图纸、软件、视频等其他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各学院需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及纸质材料的存档工作。各学院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教育部学位中心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教督办函〔2022〕23号)要求,2025年8月-9月将由省级部门对我校2021级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重点抽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时间要求、格式要求、质量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整体工作,确保抽检材料的完整,在抽检过程中如出现问题的,将对相关学院和个人予以追责。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选题、开题、调查研究、论文撰写、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等过程管理,不可放任自由、降低标准。
2.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坚持问题导向,选题科学正确,论点方向正确,研究结果无政治思想性错误和故意歪曲事实等现象。坚决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学校将取消出现严重抄袭、剽窃现象学生的答辩资格。
3.各学院要按要求进行自查,掌握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各学院应加强答辩工作管理,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营造良好答辩环境,严格保证答辩时间,确保答辩效果。答辩小组在答辩时对毕业论文中是否存在观点方向性、政治思想性错误和故意歪曲事实等现象进行最终审查,并填写《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审查表》(附件8),该表与学生论文装订成套留学院存档。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规范档案管理,2025年6月-7月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各学院教学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使用
1.统一使用塔里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2021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统一使用塔里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1)系统登录网址
登陆教务处网站,点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图标即可进入系统。
系统网址: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taru
(该网址非校园网也可登录)
(2)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及教学秘书账号
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及教学秘书请使用OA号登录系统(选择教师选项),进入后选择2024-2025学年。新进教师账号为OA号,密码为js+OA号(+号不输入),上学期已登录过该系统的教师延用旧密码,所有账号应修改原始密码,绑定手机号,完善账号信息,防止盗用,如因未及时修改密码或绑定手机而导致账号被盗用所造成的后果,由相关教师自行承担。
(3)学生账号
学生账号为学号,密码为a+身份证号(+号不输入),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绑定手机号,完善账号信息,防止盗用。
请务必在10月1日前登录毕设系统激活账号,否则账号将会被锁定。
(4)密码重置
请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如在使用过程中忘记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至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教师或学生如登陆不上系统,请联系学院教务办。
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系统的宣传、培训、设置及推进工作,保证各环节顺利进行(各使用角色操作说明见附件11)。
2.工作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塔里木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2024-2025学年的系统构建,2021级毕业生及指导教师的基础数据上传工作。
(2)启动阶段(2024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指导教师遴选、课题征集、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3)开题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开题报告需在接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两周内独立撰写完成);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和前期检查工作。
(4)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5)校级抽检(2025年4月20日-5月1日):按照不低于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从各学院抽取毕业论文(设计),采用盲审的方式提交给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抽检通过方可参加答辩,因抽检通过方能参加答辩,所以请各学院抓紧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进度,务必保证学生在抽检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以免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
(6)答辩阶段(2025年5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率统测工作、预审工作、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7)提交成绩(2025年5月31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在教务管理系统及毕设系统中的成绩录入工作,由教务处对照这两个系统中的成绩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如学生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毕设系统中相关表格填写或上传工作的,将不予录入成绩。
(8)推优阶段(2025年6月1日前):完成塔里木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工作。
(9)归档阶段(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督导检查(2025年6月-7月):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反馈。
(11)省级抽检(2025年8月-9月):省级部门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上传工作。
请各学院以上述安排为基础,及时制定本学院2021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024年9月25日前,将学院整体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
4.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
5.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6.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记录表
7.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
8.塔里木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审查表
9.塔里木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0.塔里木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11.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各使用角色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