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07浏览次数:

教函发〔2025〕6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函〔2024〕7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评审,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共评审出国家级项目70项,校级项目461项(详见附件1),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研究质量。

2.本年度大创项目的执行时间。

一年期项目:2025年3月—2026年3月

二年期项目:2025年3月—2027年3月

3.请各学院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18:00之前完成《2025年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划拨经费经济科目分类表》(附件2),并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3月7日前需完成立项项目开题,下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3),同时在“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项目任务书(指导教师及学生项目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4、5。),3月12日前学院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注意:《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中填写的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成员、指导教师等信息应与附件1内容一致,不得随意更改

二、经费支持

2025年项目经费按照国家级项目经费的50%,校级项目的100%划拨至学院,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制度和《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执行。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所有费用均要用于项目本身,学生不得支出劳务费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项目经费。为了使项目顺利开展,经费合理使用,现将经费支出的主要类型进行说明:

1.印刷包括用于打印、出版文献知识产权复印调查问卷等资料的费用;购买必要的书籍、文献资料的费用以及成果鉴定、奖项申报等所需费用。

2.差旅费:除以外出调研为主要任务的项目外,其他项目该项费用占比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经费的30%

3.专用材料费主要用于购买实验原材料、试剂(盒)电子元件、辅助工具等实验耗材

4.测试化验加工费:主要以及用于项目中需要进行的分析测试、鉴定等所需的费用。

5.其他经费支出其他费用支出需要在项目经费预算中提供明细审核通过后执行。

6.项目经费不得购买电脑、照相机摄影机、打印机、移动硬盘等耗材;不能支出加班费、劳务费和餐费;不得向指导教师支出项目经费等。中期检查或验收时终止的项目不得再使用经费。

7.任务书中经费预算项目需按照财务处报账执行的经济分类科目名称填写。

三、项目成果

根据《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规定,项目研究成果属于塔里木大学所有,公开发表论文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标注“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项目编号”且项目组学生为第一作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时至少需有一篇论文或一项专利或一项省部级及学科竞赛奖项。

 

 

附件:

1.《2025年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经费划拨表》

2.《2025年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划拨经费经济科目分类表》

3.《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4.《塔里木大学-大创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版)》

5.《塔里木大学-大创项目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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