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5〕13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大学生实践操作水平,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学校决定开展第五期火苗·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营期时间:2025年3月8日—3月22日(共15天,线上训练)
二、培训形式
通过“米优学堂”公众号进行线上培训,日期解锁模式(开课后,按日期解锁),详见附件1《学习答疑群》,附件2《学籍表》填写,附件3《学习路径》。
三、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4《营期日程安排表》。
四、参训对象
1.从未参加过该训练营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有意参加各类大学生双创大赛的团队成员。
五、培训注意事项
1.本营期为校内培训(指定用户查看),请报名同学进入“专属学习答疑微信群”进行《学籍表》填写,填写后会有专属助教开通学习权限并进行答疑。
2.本次营期为闯关模式,开课后,完成一项任务才能解锁下一项任务,且不再有专人通知上课及打卡,请报名同学自觉完成视频课程学习,并完成【笔记打卡】和【课后习题】任务。
六、结业要求
学习45节视频课程100%+5个笔记打卡+5个考试+提交项目PPT(被审核认定为AI代写、网上摘抄或同份笔记内容者将会取消结营资格并通报至学院);
六、其他
1.营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获得“火苗·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营”结业证书者才可进入“火种·大学生创业者进阶实训营”学习。
2.自2024年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创新创业活动都需有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营结业证书方可参加。
3.参训同学务必用自己个人微信填写学籍表,不可由其他人代替填写或用非微信系统填写,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免影响学习权限开通、学情统计及后续的创新创业加分。
附件:1.《学习答疑群》
2.《学籍表》填写
3.《学习路径》
4.《营期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