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04浏览次数:

教函发〔202514

 

各学院:

根据校教发[2025]1号关于印发〈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按照项目进度安排,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3年立项按项目进度须结项及延期结项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4年立项按项目进度须结项的(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验收,学校抽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验收。验收应重点对各项目立项时提交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各项技术指标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结果认定

项目验收成绩分优秀、通过、不通过延期、终止评审时需按照《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检查评价表》(附件5)进行评审。评选优秀项目要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和学生在研究过程中创新能力的提升各学院按照本次验收项目的10%推荐优秀项目,优秀项目须为成果有良好展示者(有实物、专利、论文等支撑)若在验收过程中项目达不到优秀标准可以不满额推荐。对未按要求完成的验收项目按照不合格处理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项材料拼凑、抄袭)。

、验收具体事宜安排

1.各学院于4月11日前自行组织完成校级大创项目验收工作,国家级大创项目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时间拟定于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验收项目验收前均需在“大创项目管理系统”中完成过程记录册、结题报告书、总结报告的填写及审核

2.各学院需在3月10日前将大创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到所有需验收的项目组,并将大创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份。国家级大创项目验收材料4月4日前由学院统一收齐汇总完毕后交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统一验收材料包括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3、6)。

、材料上报及装订

1.材料提交:

校级项目验收结束后,学院统一收齐纸质材料于42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提交附件2、3、4、6材料电子版。国家级项目验收结束后,纸质版存档材料由学院统一收齐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验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均需提交《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附件2)、《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学院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一份)(附件4(含电子版),《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统计表》一份(电子版含成果支撑材料)(附件6)。

2.材料装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所有档案将保存于各教学单位。项目验收结束,教务处将所有材料反馈至学院,各学院需按照教育部大创项目验收装订要求进行装订(附件7)。

、推荐年会项目

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积极遴选执行较好,有突出成果的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进行项目展示和学术论文交流。每个学院限推荐项目展示1项,学术交流论文1篇,学校经过最终的论证确定推荐项目,并上报年会学校会务组。

 

附件:

       1.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项目汇总表

       2.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3.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

       4.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

       5.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检查评价表

       6.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果统计表

       7. 塔里木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装订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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