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9浏览次数:

教函发〔2025〕27

各学院:

根据教函发〔2025〕15号《关于做好2021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安排及校教发〔2023〕19号《塔里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2021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抽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2021级本科生(含4+0联合培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取原则

抽检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生成抽检名单,抽检比例不低于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同时,将重点抽检前两年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问题的学院、专业及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抽检安排

1.2025年4月10-15日,2021级所有本科毕业生需将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上传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过程文档——毕业论文(设计)模块”进行重复率统测(需指导教师确认方可检测),每人仅有一次检测机会。

2.毕设系统将随机抽取抽检学生名单,名单于2025年4月16日公布。

3.抽检名单内的同学需要在2025年4月2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隐去学生、教师信息后上传至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版”。系统将对盲审稿的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检测结果符合校教发〔2022〕11号《塔里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的,将自动匹配副高及以上职称外校同行专家进行评议。

四、抽检要求

1.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抽检工作,严格把关,要求学生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2.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抽检材料者、或复率检测结果不符合校教发〔2022〕11号文件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和专家最终认定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均认定“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3.根据校教发〔2023〕19号文件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若毕业论文(设计)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者,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存在以上问题的,将依据教育部、兵团教育局和《塔里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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