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6〕17号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此次采集信息为2025-2026学年实习信息数据,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实习安全保障等内容(填报数据字段较往年有新增,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台查阅)。
二、填报要求
实习数据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网址:https://sx.chsi.com.cn),根据操作指南按照模板要求填报实习数据。部分新增字段内涵可参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此通知发布之前已上传数据无需补充填报新增字段内容。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上学期数据填报,后续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填报。
学院组织填写实习监管数据模板、实习培养方案模板,收集数据,通过学院账号进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根据实习监管数据模板、实习培养方案模板与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将数据导入系统(之前分配给学院的数据填报账号可继续使用,如有人员变更请及时联系实践教学科王老师重新分配账号)。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