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专业建设,2013年学校工作报告,教务处函【2013】59号《关于做好塔里木大学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质量30条),
2013年
10月
10日下午
我校组织9位专家对学校首次申报的13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过汇报和答辩两个环节,专家进行了公正公平,认真仔细的定性和定量的评价,并根据学校的专业布局和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了适合进行专业综合改革的专业建设方向,并报校领导审批。教务处处长高疆生主持了评审会。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是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对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我校本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是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内涵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培育省级及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奠定基础。

教务处处长高疆生主持评审会
评审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