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及重大教学事故处理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07-09-02浏览次数:

事故发现人

学院(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

报教务处

教务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认定,并提初步认定意见

报主管校长审批

当事人若有异议,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复议并定论

发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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