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8-08-20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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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师生教与学的情况,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在校教字[2005]9号文件基础上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的组织。主要承担教学第一线信息的收集与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设立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领导兼任,副主任从学生教学信息员中选聘。

第四条  校院两级学生会学习部正副部长为学生教学信息员自然人选,并在普通学生当中选聘若干名予以补充。在每个学院设一位小组长。任期一年,届满重新聘用,毕业自动解聘。

第五条  选聘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好,诚实公正,工作热情,能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情况。

2.热心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和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作风民主,团结同学。

4.学习自觉主动,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及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收集、整理各学院、各专业学生对包括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师德师风、教学条件和设施、教材使用、实验开设、电教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风、学风及考风等方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组织各种类型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宣传、交流活动,协助教务处完成教学调查与教学信息的收集。

3.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学校、各学院新的管理举措以及实施后的反响,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成功的管理经验、好的管理建议等。

4.及时反馈教师教学改革成功事例(包括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手段的创新,最新学科知识的传授,学科前沿动态的介绍,对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引导,着眼于培养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其它教改实践等)。

5.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副主任除了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外,还须协助教务处做好与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安排其他教学信息员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每学期要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作出工作总结。并经全体教学信息员讨论,教务处领导审核通过。

第八条  学生信息员每星期开例会一次,由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每月开一次工作汇报总结会,有教务处领导主持,提出工作要求,交流与总结工作情况,反馈学生意见与建议的处理情况,每位信息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完整。

第九条  开会实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在各自的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反馈意见,每月至少两次,且可随时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反馈信息的形式以书面形式为主,也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面谈以及向教学信息箱投送信件的形式反馈。

第十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办公室对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并向教务处汇报。特殊情况下,信息员可直接向教务处领导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  学生信息员必须公平公正,准确如实地反映情况,并应对提供相关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信息会议及各项活动。

第五章  奖罚

第十五条  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将授予“优秀信息员”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对任期内违反有关规定者,予以解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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