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重点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7-05-18浏览次数:

校发〔2017〕57

第一部分 重点课程建设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新时期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吸收科学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在教学内容上有一定的学术前沿性,采用符合创新要求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建设一批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内容先进和教学方法得当的高质量课程,使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符合现代课程发展的要求,实现课程本身的自我更新,使课程设置与内涵符合现代社会对人才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的要求,提高学校课程教学质量和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二、重点课程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重点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锻造教学队伍,使学校尽快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新跨越。

重点课程建设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三类课程。“十三五”期间学校建设重点课程1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0门。

第二部分 重点课程建设工作任务

重点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教学理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重点课程建设以系(教研室)为主体,学院负责统一管理及指导,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革建设:

1.制定科学的课程改革发展建设方案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与特色,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改革发展建设方案,以重点课程建设带动其它课程建设,通过重点课程建设,提升学校课程建设水平。

2.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遴选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职称学历层次高的教授、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通过重点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梯队和教学辅导队伍,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5人,专业基础课不少于3人,专业课不少于2人。

在课程负责人的带领下课程组教师齐心协力,取长补短,互相督促,促进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为知识的传授、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能力培养共同出谋划策,从而形成课程建设的“合力”,在教学内容的组织、教学方法的选择、师资培养、理论与实践课时分配等方面,精心设计、全面准备、研究发展课程。

3.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内容要体现先进的教学理念,兼顾知识与能力培养。制定规范的教学大纲与教案,重难点突出,详略得当,科学客观的分析学生层次,做到因材施教。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充分体现“加强基础、注重应用、增强素质、培养能力”的原则,实现教学内容的整合重组和精选优化,统筹兼顾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做到知识面宽广、基础理念浓厚、教学内容精选,把最新学科前沿知识和前沿意识传授给学生。

4.教学方法与手段的选择与运用

  在教学上注重因材施教,运用学生乐于接受的逻辑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很好的实现教与学的互动交流,把握教学规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紧紧围绕着教学目的与教学内容,进行选择与运用,达到提高课程质量的目的。积极研究与运用现代化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建设重点课程网页,使之与教学深度融合,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条件,提高教学效率与教学效果。

5.实践教学建设

根据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合理设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重,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践比重,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利用现代教学信息化技术与资源,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6.教材建设

主讲教师及其教学团队应根据学生层次,积极主动采用教育部规划教材或推荐教材,积极主编、参编国内高水平教材。鼓励自编本校特色教材、开发网络课件,建成由纸质教材、电子教材、网络课件、试题库、系列参考书和辅助教材等构成的立体化教材。

7. 优化课程监控与评价体系

重点课程负责人对课程组的课程质量负责,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以多元化的评价标准来推动教育目标的实现。评价形式上提倡多元性教学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总结性评价与诊断性评价相结合,尊重评价主体的多元性与复杂性。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在评价内容上,可以把学生学习体验、学习方法和技能、学生创新与实践等列入评价范围。

8.课程档案建设

进行规范的课程信息化档案建设,档案建设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使用或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试卷、试卷分析表、学生考试成绩册、典型教案、讲稿、教师撰写课程论文、总结材料、习题集、试卷库、教学课件、多媒体教学资源,以及其它教学资料等。

第三部分  重点课程建设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课程建设领导小组,强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对重点课程建设的指导。领导小组要把好立项关,定期按照重点课程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与建设方案,进行考核与管理,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推动课程建设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定期开展中期检查与最后的结项、验收、推广、成果交流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不断完善课程建设制度,为课程建设提供依据与保障,

根据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需求,定期开展教师教学技能校内、校外与国内、国外培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制定教师培训制度。

三、经费保障

对经评审立项的校级重点课程,学校根据重点课程建设

需要,设立专项建设经费,用于课程改革与建设。立项后第一年拔付60%建设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第二年拨付40%建设经费。

第四部分 重点课程申报与评审

一、 申报

1.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塔里木大学校级重点课程

申报表》,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后统一报到教务处。

2. 课程类型:按照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

课分类申报

3.申报条件

3.1申报课程范围: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中连续开设3

年及以上的优质必修课。

3.2重点课程负责人应是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职称学历较高的教授、副教授,有一支结构、梯队合理的教学和教学辅导队伍。

3.3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教学效果好,评价高的课程。

二、 评审

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审核申报材料,审核无异议后,产生拟建设“塔里木大学校级重点课程项目名单”,公示五天后提交校领导办公会审定,通过后由教务处发文公布“塔里木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名单”,重点课程负责人填写《塔里木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建设任务书》,经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进行立项建设。

三、 建设周期

对获得校级重点课程的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第五部分  重点课程建设组织实施

一、重点课程组织管理

重点课程所在学院负责组织、监督、指导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重点课程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负责申报立项、评审、管理、检查、考核、结项验收、评审、成果推广等工作。

、重点课程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课程建设方案,负责本课程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2.组织课程组教师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课程实施计划、课程考核等教学文件。

3.负责本课程的教材选用推荐。

4.安排课堂讲授、实验实践指导、课外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

5.组织听课、评课。

6.负责课程的教学安排,至少在开课前两个月组织课程团队完成教材选用、教学分工、开课试讲等准备工作。制修订教学大纲、教案,编写讲稿,完成课件制作及定期集体备课等工作。

7.掌握本学科学术动态,组织课程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法研究活动,开展课程建设讨论,组织任课教师对本课程的理论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8.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情况的反应,完成学生评教,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

9.整理与归纳各类教学档案。

第六部分 重点课程管理与考核

一、年度检查  

1.课程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安排开展各项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建设后提交年度建设总结,学校组织专家评委检查建设情况,审阅年度总结,听取汇报,并通过课堂教学评价广泛听取学生意见,评价重点课程建设任务完成水平。

2.重点课程负责人要根据专家、学生提出的建议与意见,改进和完善课程建设内容。

3.对检查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校级重点课程项目,不再拨付建设经费,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课程推荐评审。

二、验收检查  

1.建设期结束后由重点课程负责人提交验收总结材料,学校组织专家按照校级重点课程评审指标与项目任务书,听取答辩、审阅材料,进行总结验收。

2.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被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由学校授予“校级重点课程”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被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停拨经费,限期一年进行整改,再次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授予“校级重点课程”称号。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项目,5年内不得申报课程建设项目。

第六部分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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