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8〕15号
教师的教学工作是学校最经常、最重要的工作,为明确各种教学环节中教师的工作要求,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岗位职责》,请各岗教师遵照执行。
第一条 教师讲课的工作职责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主要环节之一,讲课教师应做到:
(一)认真研究教学大纲,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要求,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注意与相关课程内容的衔接、配合,注意区分本、专科教学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制定教学方案,填报教学进度表。
(二)根据教学大纲精心选择或编写教材。
(三)认真备课,撰写教案与讲稿;初次任课的教师应进行预讲或试讲。
(四)讲授要坚持“少而精”原则,重点阐明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做到概念清楚,表达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性强,力求语言生动,板书整洁、美观。
(五)贯彻“启发式”原则,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
(六)注意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前沿动向,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
(七)认真负责地做好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等环节工作。若有专任辅导教师,主讲教师也要承担适量的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工作。
(八)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或增减课程学时。
(九)注意学习、运用教育理论,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十)协调好本课程各个教学环节,与有关教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十一)认真做好课程考试(考查)工作,按照教学大纲所规定教学目标,科学命题,公正阅卷。
(十二)课程结束后,要及时分析考试结果,认真地从教学内容、方法、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写出课程教学书面总结,于下学期开学初报学院所在系备查。
(十三)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二条 辅导教师职责
根据教学需要,部分课程配有辅导教师,辅导教师是讲课教师的助手,配合主讲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辅导教师应做到:
(一)认真研究、掌握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熟悉并掌握本门课程的“三基”内容。
(二)坚持随班听课,掌握教学进度;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向讲课教师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共同研讨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三)认真辅导,耐心答疑,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指导学习方法。辅导中注意因材施教,分类指导。
(四)严格要求学生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及时地批改作业,每次批改作业后应认真评定并登录成绩。
(五)协助讲课教师做好课堂教学所需教具、电教设备等辅助教学手段的准备工作。
(六)课程结束后,协助讲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总结;并对辅导工作认真作出书面总结,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写出评语,收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七)在整个辅导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树立优良学风,激励学生在学习上不畏艰难,奋发向上,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 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的工作职责
实验课是训练学生操作技能,验证课堂理论、培养学生严谨科学态度的重要环节。实验教学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实验教学工作。实验教师应做到:
(一)根据教学大纲对实验课的要求,制定实验课的实施计划,创造条件,努力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
(二)认真研究熟悉实验指导书的内容,明确本实验课的总体体系安排及每个实验的目的、要求和实验内容。
(三)认真准备实验,预先检查、调试实验设备、仪器,做好药品准备工作。重要实验应提前预做,熟练掌握实验的操作方法。
(四)随班听课(单独设置的实验课除外),了解课程内容与进度。
(五)认真检查学生课前预习情况。
(六)指导学生上好实验课,对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安全操作等作简明扼要的讲解,实验中应仔细巡视学生的实验操作,认真指导并及时纠正错误,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学风。
(七)认真负责地批改实验报告,并结合实验操作情况评定成绩,对报告不合格或记录有误或遗漏要补做或重做。
(八)不断总结实验教学经验,创造条件,改造创新实验项目,努力提高实验课教学质量。
第四条 教师指导实习的工作职责
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学环节,实习指导工作应有实践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参加。指导教师应做到:
(一)根据教学计划中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妥善选择实习场所(毕业实习由系部选择,课程教学实习由指导教师选择)。
(二)根据实习大纲(毕业实习大纲由系部制定,课程实习大纲由系指导教师制定,大纲应明确规定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实习纪律等内容),制定实习工作实施计划。
(三)负责组织实施实习大纲规定的各项实习活动,重点抓好各关键环节的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实习点的有利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教学,引导学生深入实际,了解和发现问题,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使学生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引导、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引导学生热爱专业,热爱劳动,树立学农、爱农、献身农业的专业思想,教育学生虚心向群众学习、向有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学习;教育学生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四)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五)根据实习单位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科技推广和咨询活动,把教学、科研、生产紧密联系起来为当地的技术开发和生产发展做出贡献。
(六)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坚持蹲点指导。
(七)代表学校与实习单位联系工作,本着双向受益原则,搞好与兄弟单位的协作关系,保证实习顺利进行。
(八)指导学生做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九)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实习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十)实习结束后,参与组织汇报交流工作,并做出指导工作小结。
第五条 教师指导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职责
课程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下称“两文”)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指导教师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应做到:
(一)根据教学计划或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指导学生正确选择研究课题或设计项目。
(二)指导学生制定研究内容、方法、进度的设计安排。
(三)指导学生学习、研究、利用有关参考文献。
(四)指导学生进行实验研究和设计,贯彻启发式教学方法,注意因材施教,鼓励学生创新,解决学生在实验、设计中遇到的问题,全面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实验研究、设计、计算、绘图、查阅文献、撰写论文的能力。
(五)“两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全面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学生修正。
(六)参与系组织的答辩,对“两文”的质量、水平和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能力等方面全面考核,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七)指导工作结束时,写出总结向系做专题书面报告。
第六条 本职责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