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函发〔2023〕62号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学校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根据校领导、教务处和教学督导检查,以及教学管理后台巡课等教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课堂教学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学工作规范,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授课,以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学识水平,高超灵活的教学方法吸引学生,提升课堂教学的创新性、高阶性、挑战度。杜绝滥用PPT课件,照本宣科。
3.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4.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严禁使用任何通信工具;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教师必须加强课堂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将学生课堂出勤、学习纪律、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及作业质量纳入平时成绩考核范畴,明确学生课堂考勤和纪律要求,对上课不带教学用书和学习工具,上课迟到、早退、随意缺课、旷课、逃课,上课睡觉、玩手机、喧哗等不良现象要及时进行教育并如实记录;同时,对学习纪律、学习态度表现优秀,认真记录课堂笔记的学生予以表扬。全面实施过程考核,并将过程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课程结构成绩中。
6.加强各院(部)外聘(银龄)教师教学管理。实施“谁聘任,谁负责”的考评制度。外聘(银龄)教师应明确所承担课程的教学要求,确保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符合学校要求。
二、学生课堂行为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课堂教学要求进入课堂,并携带课本、课堂笔记本和笔等教学用书和学习工具,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并主动告知授课教师;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上课除必须使用手机外,应将手机关闭或设成静音。上课期间不玩手机、不接听电话、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影响他人听课、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不随意进出教室,不在教室内喧哗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教学秩序的事情。
3.学生在教学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不得穿拖鞋、背心、超短裙、吊带衫进入教室,讲文明、有礼貌,尊重老师,不得无理取闹。若与老师或者同学发生分歧要理性处理,不得粗暴对待或在网上炒作,应通过合理的方式反映解决。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制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对学生的课堂教学管理,及时掌握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置。
四、其他
1.各学院(部)要切实对照规范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实施要求、责任落实到人。
2.教务处、教学督导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听课、抽查和后台巡课等教学质量监控手段,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学校将依据《塔里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校发〔2022〕1号)和《塔里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2019〕27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希望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希望广大师生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