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8〕9号
一、负责编报本实验室每年所需的教学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申请计划。
二、负责领取分配的教学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领取时应拆箱检验。
三、负责本实验室的全部财产的管理,掌管门锁,按教学仪器设备、材料,低值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的分类目录建立相应的帐目,教师借用物品必需具条,严格管理危险品。
四、负责实验材料、挂图标本的收集、绘制、制作,并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五、负责管理学生实验仪器使用的登记、验收,遇有损坏丢失现象,必须监督当事人按要求填写通知单,经指导教师、系部领导同意后,报资产管理处处理,发生无头丢损由实验员负责。
六、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物品等要经常进行维护、擦拭。 做到防尘、防锈、防霉,保持完整清洁、完好的技术状况。
七、实验室送修前,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送修单,并经实验室主任签字。
八、做好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记录,对能回收利用实验材料应及时报教务处处理。
九、严格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所有物资不得挪作它用,以及私自借给校外单位。
十、在每学年结束前,要将实验室进行一次盘点。损坏丢失的物品以资产管理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单)实验室联销帐。材料性物资消耗以有关实验教师签名的消耗记录销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