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18-08-24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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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实验室的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效益,规范统计行为,提高信息数据收集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塔里木大学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室室基本信息收集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实验室名称、批准建制文件、建立年份、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实验室投入经费、仪器设备情况、人员情况、实验教学量、科研项目数、获奖等级、检查评比和评估情况等。

(二)实验室人员情况

内容包括历届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各类人员(包括实验室专、兼职人员)基本情况、实验员工龄、专业职务、评聘情况、业务专长、进修情况、论文与著作、主要工作、成果奖励、外语语种及水平等。

(三)实验教学情况

内容包括教学过程中承担的教学任务及执行情况、各种教学文件和资料、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首开日期及试作情况、获奖情况、所需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等。

(四)仪器设备基本情况

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帐、物、卡文字资料和技术资料,设备使用状况、更新情况、利用率、维修记录,设备领用和材料消耗记录。大型设备的开机使用记录、利用率、人才培养、开设实验项目、功能开发、利用、成果和效益及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维修等。

(五)实验教学考试或考核办法、评分标准等。

(六)实验用房调整及实验室土木水电维修改造情况。

(七)实验室开放情况。

内容包括开放的时间及类型、内容、效果等。

(八)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记录。

(九)实验室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实验室日志和实验室安全教育台账记录。

(十)其他基本信息。

实验室管理的各类文件、制度、实验室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各项经费使用情况,校、院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和各类事故记载及处理材料。

二、实验室档案的主要内容和档案材料分类

实验室的档案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档案材料是指实验室建设、管理、教学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管理性文件、工作过程性文件、技术性文件。建档材料要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并进行科学的分类归档;要建立必要的档案审查手续和档案管理移交手续。

(一)实验室队伍建设

1.实验室人员情况表:实验室人员汇总表;个人履历表。

2.实验室人员的变动:实验室人员考核晋级与职务聘任;实验室人员岗位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实验室人员的奖惩材料。

(二)实验室建设文件和材料

1.实验室规划、计划: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执行情况检查、总结;实验室历年工作计划。

2.实验室建立和撤销:新建、改建实验室的材料;实验室撤销的材料。

3.实验室基础设施:实验用房平面图、改造记录;水、电、气布置图及技术资料;防火、毒、污染及防盗等安全资料。

4.实验室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低值品、材料的帐卡;仪器设备的订货合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仪器设备的调试、验收记录、索赔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借用、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功能开发资料;自制仪器设备资料。

(三)实验室管理文件材料

1.上级文件、实施细则:有关行政法规;管理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2.各项规章制度。

3.实验室信息统计资料:教供一、二、三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统计表。

4.实验室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实验室日志和实验室安全教育台账。

(四)实验教学文件资料

1.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项目卡。

2.教学记录材料:实验课程计划和实验安排表;实验报告样本;试卷样本和分析记录、实验成绩单;成果鉴定材料;实验技术开发材料;评估材料等。

三、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要求

实验室信息收集和整理是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第一手资料,是向主管部门报送所需统计报表的依据。信息的收集要有利于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准确、及时、适用、连续。

(一)学校实验室有关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分为二级管理,教务处为学校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有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各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建档和档案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工作的专职人员、教师和研究人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向信息管理人员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各类记录,仪器设备、安全检查等表格和账、卡,收集有关资料。

(四)实验室专职人员应及时填写工作日志记录,以利于人员考核材料的积累,认真填写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更为全面的原始依据。

(五)建立档案时,每卷案卷均应有档案号和标题,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

(六)归档的案卷必须填写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可打印或用钢笔正楷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每个案卷组成以后,都应写明案卷内文件材料和图纸的页数,日后案卷内的文字材料和图纸需要变更、修改时,由档案管理人员随时以备考表的形式注明。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规范管理,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完整;借阅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手续。对丢失、损坏档案材料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八)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交清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

(一)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基本信息采用二级管理,学校由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共同完成,各实验室由实验室主任负责。

(二)实验室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由各实验室主任负。

(三)实验室对基本信息必须定期进行整理统计,按相关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报表,按时上报。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实验室工作档案的要求,分类汇总,报教务处或资产处存档或由实验室自行归入工作档案妥善保管。

窗体底端

  五、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的责任

   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要把信息收集任务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每年归档一次。信息的收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实验室负责管理。实验室主任要指派专人负责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对实验室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认真负责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校教字[2002]14号文件《塔里木大学实验室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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