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11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593

各学院、各班级:

接自治区教育厅通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于   2015年   12月   19日   (星期六)进行,为顺利组织考试,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英语四级:

2015 1219 (星期六)上午9001120    

英语六级:

2015 1219 (星期六)下午15001720  

二、考试地点

综合教学楼、逸夫教学楼。

三、考生及监考老师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齐全允许参加考试,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证件者,不允许进入考场。其他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2.英语四级考生830分开始进入考场,六级考生1430分开始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考生座位号对号入座。

3.英语四级考试的考生900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六级考生1500之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4.听力调频接收频率:四、六级考试频率为87MHZ。请各位考生自备耳机(接收机)。

5.考生注意:考生须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不允许相互传借考试用品,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旦发现携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6.考生认真学习《CET考生守则》,诚信考试,通过自身努力考出真实水平。

7.监考老师注意:

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退场。四级从900正式开始考试,第一次打铃。考试结束后,即1120打第二遍响铃,监考人员收交试卷,考生不得离开考场;1120以后,考务工作人员接收并清点考试材料,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后。经考点主考同意,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场要求

接自治区教育厅、党委宣传部、公安厅、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新教高〔200438号)中的要求,考试期间综合教学楼、逸夫教学楼均作为考点,除了与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外,未经主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允许进入楼内。

考生注意:

本次考试有6个考场是在综合楼地下室,比如“综合楼017”,请考生注意查看考试教室。

五、考务督查

根据教育厅新教高[2005]19号、新教高函[2005]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考试安全、公正、科学、准确、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成立英语四六级考试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本次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CET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爱萍

副组长:陈伟

领导小组成员:王旭峰、朱晓玲、安晓平、熊仁次、陶大勇、叶含春、刘建平、喻晓玲、张利莉、姚江河、于涛、杨斌、马少辉、龚平、吴霞

()  CET考务组织机构

主考:陈伟

巡考:王旭峰、朱晓玲、胡昌平

试卷安全及保卫负责人:杨斌、马少辉  

后勤处负责人:龚平

医护负责人:吴霞

考务助理:候学霞

发射台及听力负责人:冯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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