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结业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06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5〕86号

各学院、各班级:

本学期全校教学任务即将完成,为使结业课程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机构

主  考:张爱萍          

副主考:陈伟

成  员:王旭峰  朱晓玲  熊仁次  石长青  安晓平  姚江河

喻晓玲  张利莉  叶含春  刘建平

二、考试时间

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时间:2015年12月5日-12月6日

期末考试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9日

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

下午:16:30—18:30

三、考试地点

中期结业课程考试:综合教学楼、2号教学楼

期末考试综合教学楼、2号教学楼

四、学院要求

1、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手册》,按考试有关规定认真完成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教学环节。

2、考试复习阶段,各学院、各学科组(教研室)应组织教师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辅导、答疑。考试阶段,应采用多种方法加强对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防止违纪、作弊、替考现象发生。

五、考生要求

1、为了保证本学期结业课程考试公平、公正的进行,采用“座位对号入座”方法进行考试。即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5分钟随机将考场座位牌发给考生,考生根据考场座位牌号到考场找准自己的座位考试。2号教学楼考生按学生证单双号分开安排座位。

2、所有考生都必须持学生证/一卡通及考试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点,找准自己所在考场,等待监考老师发座位牌。无证或证件有缺损者不得进入考场,其它证件视为无效证件。

3、考生答卷前,从试卷装订线处折一虚线,答题时不得超过装订线左侧位置,否则不予计分。不得将装订针拔下。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遇到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漏印或字迹模糊时,可以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5、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用具(笔、尺、计算工具)之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及通讯设备(具有储存功能的文曲星、MP3、MP4、手机等)。若需要演草纸时,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

6、英语听力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播放,接收机频率为87MHZ。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提前试好听音设备。

六、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必须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携带本人的监考牌到考务办公室(综合楼124,2号楼213)签到,并领取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考场座位牌等考试材料。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把考生全部请出考场,综合楼随机发考场座位牌,考生根据考场座位牌号找准自己位置等待监考教师发试卷;2号楼监考教师根据学生单双号分开方式安排学生入座。考生开始答卷时,监考教师必须收回考场座位牌。

2、监考人员在给学生发试卷前,请先看好试卷有无特殊要求,如有特殊要求,根据具体要求提醒学生注意答题时间,答题方式或交卷方式。

3、监考人员只负责考场纪律,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等可做处理。

4、监考人员应提醒学生注意,答题时不能超过装订线位置,否则不计成绩,责任自负。

5、监考人员应忠于职守,监考期间严格遵守监考“七不准”。

七、巡考

1、由教务处、学生处、视导组及各学院领导组成巡视组,对学校各考场情况巡视。具体巡视安排另行通知。

2、巡考人员要忠于职守,及时了解巡查范围内各考场情况,对缺岗的人员,各学院巡考应及时安排补岗。发现考场异常情况,可会同监考人员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

八、结业课程考试安排须到网上查询,教师在考试前三天到网上查询监考安排具体网上操作流程如下:

1、学生网上查询考试安排操作流程:登录学校教务处网页→在教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学生单选框→点击登录→进入教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信息查询→点击学生考试查询→选择学年学期→查询考试的课程、时间和地点。

2、教师网上查询监考安排操作流程:登录学校教务处网页→在教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教师单选框→点击登录→进入教管理信息系统→点击信息查询→点击考试安排→选择学年学期→查询监考的课程、时间和地点,也可查询带课班级的考试课程、时间、考场及监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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