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结业课程考试准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9-22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1574

各学院:  

根据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中期结业课程考试拟定于2015年12月5日-6日(第十四教学周末);期末考试拟定于第十九教学周。为做好两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前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相关课程考试时间段、考核方式按要求统一汇总后于2015年10月19日(第八教学周星期一)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教务处。  

二、考核方式可采取闭卷、开卷、公开答辩、论文撰写、实验报告、文献综述、研讨辩论、技能操作、上机、口试等多种形式,   任课 老师根据课程需要选择最能反应学生综合应用能力与真实水平的考试方式。

三、试卷命题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课程命题小组,严格按照《塔里木大学本专科课程考试试卷命题实施细则》进行命题,试卷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学校教学任务安排书的课程名称相统一。  

2、考试试卷由系(教研室)主任审核把关,试卷格式要求以教务处提供的2010版试卷格式命题,个别课程(比如画法几何及工程制图在原题上作图)可以使用旧版命题格式,试卷格式可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3、统一考试采取两个小时时间制,试卷使用新格式,答题都答在答题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试卷前端注明。对于英语试卷有听力的,在试卷上备注“考试30分钟开始放听力”;以旧版格式命题的,在试卷前端注明答题答在试卷上,不需要答题纸;对于一页纸开卷的试卷,在试卷前端注明一页纸须同答卷考卷一同上交;对于实验等考试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在试卷前端注明考试时间长度。  

四、试卷报送要求  

1、为了便于试卷的准备、印刷及管理,要求任课教师直接在电子版试卷标A或B。试卷A用于结业课程考试,试卷B用于重修考试。  

2、命题教师和审题教师须对试卷A和试卷B进行认真审核并手写签名。如试卷出现格式、内容、清晰度等问题,将全校通报命题教师和审题教师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3、中期结业课程考试纸质版试卷A、B及其清单于10月19日前送至综合楼132室,期末考试纸质版试卷A、B及其清单于11月16日前送至综合楼132室。试卷清单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4、试卷在传递过程中严格保密,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及主管教学领导责任。  

五、试卷审核  

1、学院教务办重点审核试卷中的课程名称、考试班级与教学任务是否一致。  

2、系(教研室)负责人召集相关教师对试卷进行集体审核,确保试卷试题内容及格式准确无误。  

3、不在校的任课教师,由系(教研室)负责人负责通知及落实试卷命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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