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21〕26号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将统一于2021年4月18日(周日)举行。为保证我校该项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8日
语文 上午: 10:00—12:00
政治 下午: 15:00—17:00
二、考试地点
2号教学楼,考试期间除了与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外,未经主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允许进入楼内。2号教学楼4月17日23:30至18日18:00封楼。其他时间正常出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附件,考前一天发布。)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登录“新疆招生网”自行下载并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考生要求
1.窗体顶端
1.所有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考生体温检测登记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体温低于37.3℃,须手写签名),考试当天交至监考老师。
2.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温表、承诺书(缺一不可)排队逐个通过考区大门口红外体感测温仪进入考区。其它任何证件均无效。
3.考生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后,严格按指定座位号就坐,考生应在考场编排表内签名确认,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4.考生须自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碳素笔(中性笔)、橡皮等考试用具,做好考前一切准备工作,不允许相互传借考试用品,仅携带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5.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旦发现携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6.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五、考务督查
为切实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公正、规范,坚决防范并打击违纪舞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成立我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组织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考试组织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考试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 考:石长青
副主考:弋晓康
考务负责人:翟云龙
督导组负责人:马召伟
保密组负责人:郑文轩
安全保卫组负责人:朱夺宝
防疫物资保障组负责人:龚 平
供电保障负责人:邹洪军
医疗救助负责人:王 健
考务联系电话:4680851
望各学院接此通知后,及时在各院做好相关工作,通知考生准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