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补考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23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2153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及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政策顺利衔接,202110月安排一次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补考,现将我校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

    1.考试时间:20211016

    2.开考级别:高中(包括小学、初中)

二、报名及缴费

1.报名资格

仅面向只有一门成绩合格证并仍在有效期内(指2018年10月及以后取得的合格成绩,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成绩为准)的在校学生

其他符合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自2021年秋季开始(2021年9月组织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统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2.报名方式

1采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182410:00—8月262000(北京时间)。

2)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新教务管理系统外网登陆网址:https://jwgl.taru.edu.cn/)→录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进入考级项目报名→选定报名项目→点击报名、同意、提交申请完成报名如需退报请点击退报”。

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更改,报考项目及个人信息以教务管理系统内信息为准,逾期不予办理退报、补报、更改等手续。

3.确认缴费

1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收费标准为:35//

2费:采用“易校园APP”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182712:00-829网上缴费流程:易校园APP缴费大厅选择报考项目确认报考信息确认缴费信息打开“我的待缴”项目完成支付(报名缴费流程详见附件)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报或更改报考课程。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纸笔方式,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卷。

    四、考试教材

    教育学(07501):《基于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编写组编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2月第1版;

    心理学(07502):《心理学》,叶奕乾、祝蓓里、谭和平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5月第5版。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http://jyt.xinjiang.gov.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各学院教务办领取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六、注意事项

    1.办理教师资格认,必须获得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2.考生信息以教务管理系统内学籍信息为准不接受现场报名。

    3.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确保将通知传达到每个班级。

    4.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缴费,逾期不予办理。成功的视为放弃报考,一律不允许补报。

    5.联系方式候老师 468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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