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21〕57号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和统一安排,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2021年10月30日举行。为做好我校本次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3.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考生须选择学籍所在考点,务必填写考点信息(塔里木大学10757);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55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时 间 类 别 |
10月30日(星期六)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中职文化课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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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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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教务处考试中心告知考生。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通知学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此通知,确保将通知传达到每个班级。
2.考生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附件1、2、3,了解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
3.考生统一采用网上在线报名缴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未完成支付的视为放弃报名,不予补报。
5.联系方式:0997-4680851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