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函〔2020〕75 号
各学院、各班级: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2021年10月 30(星期六)进行,为保证我校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时 间 类 别 |
10月30日(星期六)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中职文化课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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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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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纸笔方式,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卷。
三、准考证
10月25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若出现打印异常情况,请联系考试中心(行政楼117)。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健康确认、考前准备及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四、考试地点
综合教学楼,考试期间除了与考试有关的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外,未经主考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允许进入楼内。10月29日23:30至30日19:00综合教学楼封楼。其他时间正常出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附件,考前一天发布。)
五、考生要求
1.所有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体温低于37.3℃,须手写签名),考试当天交至监考老师(首场考试交健康材料,其他场次考试用加盖“查验合格”印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生佩戴口罩,提前40分钟到达考区外,持身份证和加盖“查验合格”印章的准考证、《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缺一不可)排队逐个通过考区大门口红外体感测温仪进入考区。其它任何证件均无效。
3.考生早上8:30、中午12:30、下午15:30分开始进入考场;入场后,严格按指定座位号就坐,考生应在考场座位表内签名确认,并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考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笔试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4.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的考生不得重返考场。
5.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不允许相互传借考试用品,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仅携带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6.禁止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旦发现携带者取消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六、考务督查
为切实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公正、规范,坚决防范并打击违纪舞弊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成立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组织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考试组织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考试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主 考:石长青
副主考:弋晓康
考务负责人:朱天生
督导组负责人:马召伟
保密组负责人:郑文轩
安全保卫组负责人:朱夺宝
防疫物资保障组负责人:龚 平
供电保障负责人:邹洪军
医疗救助负责人:王 健
考务联系电话:468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