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审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28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2074

 

各学院:

为使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便于大学生能更好的参与学科竞赛,在学校营造参与学科竞赛氛围,打造“一院一品牌”的学科竞赛活动,按照教务处函[2020]68号《关于上报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各学院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进行总体规划,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1各学院共申报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102项,经审定后通过42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审定通过后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在赛事开展前至少一周竞赛负责人需按照校教发[2019]7号文件规定向教务处提交赛事承办单位的正式通知文件、项目申请及经费预算等材料,若未按照文件规定在比赛开始前提交相关申请及经费预算,该比赛即使通过此次审定后续也将不能进行报销赛事全部结束后,承办学院应将竞赛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经费使用明细等报教务处存档竞赛新闻及图片由竞赛负责人交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三、省级或国家级竞赛需先在校内举办校级竞赛,再推荐校内竞赛选拔出的优秀学生参加省赛或国赛。

四、校赛获奖个人/团队不得高于参赛总人数/团队数的30%。

五、学校承担竞赛宣传资料费、讲课(讲座)培训费、专家评审费,竞赛期间带队教师及参赛选手的交通差旅费、补助、获奖学生奖励外出参赛的教师人数、学生人数应在外出前至少一周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申请未通过或私自外出者将无法进行报销)。竞赛中购买材料、仪器设备等款由学院自筹,比赛期间需由学生提供的项目书等材料由学生自行负责。

六、指导教师赛前指导需在开课前一周将课表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未按照规定在开课前一周将课表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后续产生的赛前培训费将无法报销。赛前指导课时费标准参照教务处函[2009]27号《塔里木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管理指导意见》,按照35元/课时计算,监考费、阅卷费、巡考费参照补考、缓考考试标准。

七、所有竞赛项目均向全校学生开放,有意参加的学生可与竞赛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为保证“一院一品牌”学科竞赛活动高效开展,请各学院做好本年度各项赛事的监管工作。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请及经费预算表》、《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参赛总结请至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规章制度中下载,网址:

https://jwc.taru.edu.cn/info/1035/1191.htm。

大学生学科竞赛申报及报销流程请参看教务处网站:

https://jwc.taru.edu.cn/info/1005/1313.htm。

 

附件 1. 塔里木大学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审定通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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