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塔里木大学首届“民族团结”文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6浏览次数:

各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引领,助力“文化润疆”,开展塔里木大学首届“民族团结”文创大赛

一、活动主题

维护民族团结 共享美丽新疆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2、承办单位:塔里木大学历史与哲学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要求

1、围绕“民族团结”进行相关创作,作品内容应体现红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或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元素,要求主题鲜明,具有文化性、教育性、创新性和艺术性;

2、文创作品形式包括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数字文创作品(照片或图片作品须为JPG格式,视频作品须为MP4格式)等,每件作品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参赛作品若为团队集体作品,团队人数不超过6人;

3、电子作品请发送到邮箱980670861@qq.com,实物作品请在上班时间交西域文化博物馆讲解员办公室(校史馆一楼)。提交作品时一并填写提交《文创作品信息登记表》。

4、参赛作者请自留原件,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作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所有权,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教育教学相关的宣传展示活动,不作商业用途。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因抄袭发生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一切责任由作者承担。

5、活动主办方有权使用参赛作者提交的材料进行与大赛有关的教育教学和宣传活动,包含但不仅限于拍摄、展览、新闻报道、整理出版等若有特殊保密要求,作者需在提交作品的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可公开作品,主办方不承担因公开所导致的损失。

6、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联系人:蔺老师,电话:19990144867。

五、赛程安排

作品征集:2021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

作品评选: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公布获奖作品:2021年11月5日

获奖作品展览:2021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

六、作品评选与奖励

作品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进行作品评选,评选赋分为百分制,标准主要从文化性(30%)、教育性(30%)、创新性(20%)、艺术性(20%)等方面进行评分,赋分从高到低排名,参赛作品获奖率为30%(其中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大赛为获奖作者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文创作品信息登记表

2.塔里木大学首届“民族团结”文创大赛作品评分指标

 

 

 

塔里木大学教务处          

塔里木大学历史与哲学学院

2021月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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