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审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23浏览次数:

教务处函〔202186


 

各学院:

为使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便于大学生能更好的参与学科竞赛,在学校营造参与学科竞赛氛围,打造“一院一品牌”的学科竞赛活动,按照教务处函[2021]78号《关于上报2022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各学院2022年大学生学科竞赛进行总体规划,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2各学院共申报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91项,经审定后通过33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审定通过后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在赛事开展前一周需由竞赛负责人按照校教发[2019]7号文件规定向教务处提交赛事承办单位的正式通知文件、项目申请及经费预算等材料,用于备案。赛事全部结束后,承办学院应及时竞赛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经费使用明细竞赛新闻及比赛照片材料报教务处便于存档及后期的审计

三、省级或国家级竞赛需先在校内举办校级竞赛,再推荐校内竞赛选拔出的优秀学生参加省赛或国赛。

四、校赛获奖个人/团队不得高于参赛总人数/团队数的30%。

五、赛前培训需由项目负责人在开课前一周将课表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开课后将会安排督导组或信息员查课,课表及查课情况将作为后期审计报销经费时的依据。赛前指导课时费标准参照教务处函[2009]27号《塔里木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管理指导意见》,按照35元/课时计算,监考费、阅卷费、巡考费参照补考、缓考考试标准。

六、所有竞赛项目均向全校学生开放,有意参加的学生可与竞赛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七、33项获批项目后期将按照附件1中的金额划拨至项目负责人财务账号用于后期报销,该经费只能用于获批竞赛的宣传资料费、讲课(讲座)培训费、报名费、专家评审费竞赛期间带队教师及参赛选手的交通差旅费、补助、获奖学生奖励。竞赛中购买材料、仪器设备等款由学院自筹,比赛期间需由学生提供的项目书等材料由学生自行负责打印

比赛项目负责人需在2021年11月30日前将该比赛的预算经济科目分类支出明细(附件2)交由学院,由学院统一报至教务处,后期将会按照项目负责人上报的预算经济科目分类进行划拨经费,所有经费的报销需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处、资产处规定,并提供合法原始单据,说明支出款项的用途、与本项目执行的相关性等内容,并严格履行授权审批程序。

每年年底教务处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和相关单位抽取部分已报销比赛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经审计有问题的比赛项目将会追究项目负责人、学院领导相应责任。且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将会作为下一年度学院申报学科竞赛计划是否获批的依据。

如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竞赛不能如期举行,该竞赛项目的经费可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用于学院其它学科竞赛项目。

为保证“一院一品牌”学科竞赛活动高效开展,请各学院做好2022年度各项赛事的监管工作。

《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请及经费预算表》、《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参赛总结请至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规章制度中下载,网址:

https://jwc.taru.edu.cn/info/1035/1191.htm。

大学生学科竞赛申报及报销流程请参看教务处网站:

https://jwc.taru.edu.cn/info/1035/1191.htm。


附件

    1.塔里木大学2022年大学生学科竞赛审定通过项目

    2.塔里木大学学科竞赛审定通过项目预算经济科目分类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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