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20〕13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保障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近几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报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教务处对原校教发[2019]8号关于修订《塔里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再次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塔里木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