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塔里木大学第四期火苗·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09浏览次数:

教函发〔202467

学院:

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大学生实践操作水平,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期火苗·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营期时间:202410121026日(共15天,线上训练

2.开营直播:202410122030

3.结营直播:202410262030

二、培训形式

通过“米优学堂”公众号进行线上培训,日期解锁模式(开课后,按日期解锁),详见附件1:《学习答疑群》附件2学籍表填写,附件3《学习路径》。

三、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4《营期日程安排表》。

四、参训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重点针对2024级新生,其它年级也可自愿参加,请各新生班级班主任务必通知到位

2.我校有意参加“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创赛团队成员

3.正在参加各类大学生双创大赛的创赛团队成员

五、培训注意事项

1.本营期为校内培训(指定用户查看),请同学们进入各学院“专属学习答疑微信群”进行《学籍表》填写,填写后会有专属助教在开营前开通专属学习权限;专属助教将会统一通知各位同学每天学习及学习过程操作答疑

2.本次营期为日期解锁模式,开课后,需严格按照日程表要求时间完成学习,并完成【笔记打卡】和【课后习题】任务

3.学习45节课程100%+5个笔记打卡+5个考试+提交项目PPT被审核认定为AI代写、网上摘抄或同份笔记内容者将会取消结营资格并通报至学院);

4.营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

5.自2024年开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讲座等创新创业活动都需有大学生创业基础实训营结业证书方可参加。

六、其他

参训同学务必用自己个人微信填写学籍表,不可由其他人代替填写或用非微信系统填写,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免影响学习权限开通、学情统计及后续的创新创业加分。

已参加过前三次训练营且已拿到结业证书的同学不可参加此次学习。


附件:1.学习答疑

2.学籍表填写

3.《学习路径》

4.《营期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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