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21-03-18浏览次数:

1.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管理,制(修)订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地实施;牵头谋划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实践教学质量提升。

2.协同学院做好各类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安排,对各专业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及教学成效进行协调、指导与检查评估。

3.统筹组织各学院开展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营与规范化管理,配合基地处做好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兵团级)、校级各类实践教学基地的申报、建设、验收及日常管理工作。

5.统筹组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管理。

6.统筹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修)订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规章制度,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7.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提升师资创新创业教学能力。

8.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划拨,以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报告编制、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推荐等工作。

9.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开展与规范化管理,科学谋划年度学科竞赛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大赛”。

10.协调各学院开展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

11.负责实践教学各类资料的规范归档、数据统计分析与各类报表的按时上报工作。

12.配合处内其他科室及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3.做好本科室年度工作全面总结,科学谋划下一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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